各直属事业单位、各执法大队、各股室:
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等有关精神,经我局班子会议讨论、局党组研究通过,现将《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。
附件:《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》
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2023年12月8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附件:
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等有关文件精神及《行政许可法》《行政复议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制定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:
备注:如有变动,将根据工作实际相应调整,并推进实施。